法律经济学的语言不华丽。但每句话背后都有一套完整的分析链条。
以下六句话按杠杆力排列,而非章节顺序。
正义不是无价的,追求正义有机会成本。
整本书的底座。一旦承认正义有成本,后面所有分析才能展开。拒绝这个前提的人,很难从法律经济学中获益。承认这个前提,不等于认为正义不重要——恰恰相反,承认成本才能更有效地追求正义。
法律制度是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和市场一样。
法律不只是规则集合,而是一套配置稀缺资源的制度安排。产权法决定谁拥有什么,侵权法决定损失由谁承担。理解法律的经济功能之后,很多看似"价值判断"的法律争议可以转化成效率比较。
规则改变激励,激励改变行为。
赔偿标准提高,事故率会下降。这不是因为人变善良了,是因为伤害的代价变高了。熊秉元反复论证:道德说教不如激励设计。
关键在于,激励总在起作用——即使立法者没有刻意设计。
思想实验不提供答案,提供逻辑检验。
"你愿意花多少钱降低死亡概率"这类问题不是在冒犯人。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你的偏好排序是否自洽。很多人的正义直觉经不起这种检验。
最优的法律不是最严的法律,是总成本最低的法律。
严刑峻法听起来解气,但执法成本、误判成本和社会成本都在上升。法律经济学追求的是总成本最小化,不是单项指标最大化。
这条原则在公共政策讨论中极度稀缺。
经济学不负责告诉你什么是正义,负责告诉你正义的价格。
边界声明。经济学不替代伦理学,但补上了伦理学缺失的维度。知道价格,才能在多个"正义方案"之间做出有依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