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序格局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一圈圈推出去"是理解中国社会最省力的入口。所有关于"关系""人情""面子"的讨论,根基都在这句话里。它不是在描述人性弱点,而是在描述一种社会结构:以自我为圆心,关系浓度随距离递减,道德标准随关系远近变化。下次有人说"中国人自私",先想想这圈涟漪。
关于公与私
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公私不是固定的两个筐,是看你站在哪一圈。对家庭而言,家族是"公"的;对家族而言,村子是"公"的;对村子而言,国家是"公"的。每个人随时都同时处于"公"和"私"两种位置。用西方的公民权利框架来定义中国的公私观念,坐标系本身就对不上。
关于礼治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
"合式"两个字是关键。礼不是法律——法律管的是"不能做什么",礼管的是"应该怎么做"。法律有条文可查,礼没有,靠的是世代相传的默认共识。你知道该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不是因为查了手册,是因为从小看着别人这么做。
关于文字
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文字是为陌生人通信发明的工具。在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村庄里,你需要文字做什么?信息传递靠当面说话,经验积累靠长辈示范。不识字不等于没有知识,更不等于思维能力低。把"文盲"等同于"愚昧",是拿城市社会的工具需求去衡量乡村社会的信息效率。
关于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打官司就是一种可羞之事。
不是因为乡下人怕法律,是因为打官司意味着双方的关系已经撕破到不能在熟人网络里修补了。调解是常态,诉讼是例外。一个人如果动不动就要"按规矩办",周围人对他的评价不是"讲原则",而是"不会做人"。
关于权力
长老权力所维持的社会秩序,并非出于人们的同意或契约,而是出于人们对传统的服膺。
长老的权威不来自投票,不来自暴力。它来自一个简单的事实:在变化缓慢的社会里,活得久意味着见得多,见得多意味着判断大概率靠谱。你听老人的话,不是怕他,是相信他的经验值。
关于欲望与需要
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经过了文化的筛选,并不是生物本能的直接表达,而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经过学习而得的。
欲望不是"想要什么就是什么"。在乡土社会,连想要什么都是被文化塑造过的。你觉得自己"自然地"想要的东西——多子多孙、光宗耀祖、老实本分——其实是社会筛选过的"合理欲望"。费孝通在这里碰到了一个比经济学假设更深的问题:人的需求本身就是社会产物。